民國112年南沙研習營活動計畫

民國112年南沙研習營活動計畫

民國112年南沙研習營活動計畫

壹、活動宗旨:

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藉由研習活動策辦,宣示國家南海主權,見證官兵偵巡護漁辛勞,並向師生傳遞同島一命的軍人信念;另透過南海歷史考證、戰略情勢研究、海洋生態體驗、專業課程研習、艦艇實作訓練等方式,激發學子熱愛國家情懷,深耕國土主權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

貳、參加對象:
一、教育部: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並以高雄市國中、小學師資優先。
二、大專院校: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就讀國內各大專院校等研究所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且年齡未逾40歲之在學青年(未含軍校、軍職及在職進修人員)。

參、行程規劃:
訂於民國112年4至7月份期間,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區分4梯次實施)。每梯次於左營軍港出發(去程計4日),抵達太平島後,於島上停留1日(夜宿1晚),翌日返航抵左營軍港後賦歸(回程計4日),全程共計9日。

肆、課程特色:
航程期間邀請專業師資講授「南海戰略」、「國軍建軍史簡介」、「全民國防教育」及各校(隊)專業課程,參觀艦艇設施與實作訓練,舉辦慶生會及校所交流等輔教活動;登島期間,探索太平島文物史蹟,參訪駐防單位,安排升旗典禮、海岸淨灘、環保植樹、郵寄明信片、鐵馬環島巡禮、時空膠囊傳遞、觀音堂祈福、島礁觀測、向官兵致敬等活動,藉此體驗國軍及海巡官兵克服海象,戍守海疆辛勞,拓展學員研究領域,增進南海戰略宏觀認知。

伍、報名及資格審查作業:
一、遴選方式:
(一)教育部:
1.由教育部遴選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師21員(女性以6員為限),並提供足額備員,確維研習活動訓量,以擴大全民國防教育種能。
2.111年因疫情影響,活動順延辦理,教育部專案梯次錄取人員,參研資格均保留至112年實施,缺額由教育部自行律定遞補方式;另活動協調會召開前1週,倘人數未達前揭參訓門檻,即取消該梯次活動資格,由大專院校依備選優序遞補組隊。
(二)大專院校:
1.以國內大專院校為單位,參照活動報名簡章,遴選教師1員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6員(共計7員),組隊報名參加(各學校報名以1隊為限)。
2.各學校得視相關系所設置,採多系所或單一系所組成參研營隊;另考量太平島及任務艦住宿限制,各學校女性學員以2位為限(每梯次共計6員),並視各梯次營隊編組需求平衡調配。
3.111年受疫情影響,活動順延辦理計有:第1梯次—臺北市立大學、中國文化大學、東吳大學;第2梯次—臺灣師範大學、臺灣海洋大學、中正大學;第3梯次—淡江大學、中興大學、中山大學等9所錄取學校,保留至112年同梯次實施。
4.保留資格學校,請參照活動報名簡章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報名即可,逾時視同放棄,缺額由大專院校備取優序組隊遞補。
5.備取學校優序,以時限內依報名資料郵寄日期順序(以寄件當日郵戳為憑),同時符合活動簡章規範者為優先。
二、報名作業:
(一)活動訊息及報名簡章,函請教育部配合相關會議時機宣導周知,並函文國內各大專院校,鼓勵所屬國中、小學教師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報名參加。
(二)前項遴選採公開報名,由各學校參照活動報名簡章,調查相關系所師生參與意願後,遴選教師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組隊報名(各學校報名以1隊為限);教育部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師資統由教育部蒐整後寄至國防部。
(三)報名作業採通訊郵寄方式,由教育部及各學校指定主辦系所(單位),彙整個人報名表及繕造團體名冊,郵寄至國防部承辦單位收辦(為避免郵寄疏誤,請電話聯繫確認),即完成報名手續;報名期限自活動公布日起,迄112年3月3日截止(以寄件當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及團體名冊格式逕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網址:https://gpwd.mnd.gov.twhttps://aode.mnd.gov
.tw)。
(四)國內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師報名作業
,請依教育部規定辦理報名事宜。
三、資格審查:
(一)承辦單位彙整各學校報名資料,審查核校報名資格無誤後,完成前置作業。
(二)各梯次報名學校倘未達訓額數(含隨隊教師7員),由國防部平衡調配,訓額轉供他校,俾使軍事資源妥適運用。

陸、營隊編組:
依據報名結果,邀集各參研學校(單位)召開活動協調會(3月下旬召開),完成4梯次參研營隊編組,第1至3梯次各由3所學校共組營隊,每梯次計教師3員及博、碩士、大四、大三學生18員(合計21員),第4梯次由教育部遴選國內公(私)立國中、小學全民國防教育師資,計教師21員;另第1至3梯次由各校隨隊教師擔任正、副領隊(領隊1名、副領隊2名),第4梯次由教育部視遴選資深教師擔任。

柒、活動費用及繳納方式:
一、參加活動師生,應於報到時繳交膳食(1,206元)、洗滌(210元)、保險(500元)等費用,每人合計新臺幣1,916元整,並依「國軍各級單位現金會計作業規定」,以保管款科目列帳管理。
二、保險契約依保險公司實際簽訂內容為主,保險期程自活動報到時起至結束日2400時止,合計9日。
三、學員報到後,倘因天候(災害)影響,致活動提前(延遲)返航,依實際天數退還(加收)膳食及保險等費用。

捌、天然災害影響應變:
一、活動行前,倘遇颱風或海象惡劣不宜航行等天候因素,由國防部調整期程延後實施;活動期間得視況提前或延遲返航,倘取消當月南海偵巡任務,研習活動併同取消辦理。
二、各參研學校須指派專責聯絡人員,並提供24小時聯繫電話,協助家屬緊急狀況處置;另登島當日午、晚餐休息時間,安排學員與家屬聯繫。

玖、一般規定:
一、患有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如開放性肺結核等),曾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所稱之毒品,登艦前經體溫量測及快篩,倘有發燒症狀或快篩陽性,以及懷孕者,皆不得參加。隱匿不報,於活動期間致生事故者,由參加學員及家長自行負責,報到時倘發現前述病症者,接訓單位逕予退訓。
二、各梯次報到時間、地點與活動須知,於報名作業完成後,配合活動協調會召開通知,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及新冠肺炎疫苗3劑施打證明,並備妥個人隨身物品;另考量艦艇活動安全,請避免穿著裙裝、涼鞋,以輕便褲裝、防滑運動(休閒)鞋為主。
三、為利活動整備,各報名學校於活動前1週,須輔導營隊加入南沙研習營專屬社群,並鏈結國防部發言人臉書、政戰資訊服務網、全民國防教育網等網站,掌握活動最新訊息;另出發前10日,各參研學校應完成人員名冊、個人特殊病史及過敏藥物等資料校訂,俾供緊急醫療救護運用。
四、各梯次研習活動,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訊息及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規劃辦理。
五、活動承辦單位及聯繫資料:
(一)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吳林臻少校。
電話:02-85099081、85099083,傳真:02-85099089。
報名通訊地址:10462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承辦單位收)。
相關活動訊息及報名表格:逕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網址:https://gpwd.mnd.gov.tw;https:// aode.mnd.gov.tw)。
(二)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承辦人電話:02-7736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