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普百科:國際海洋法公約 1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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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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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避免海域爭端引發衝突,國際社會共同制定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作為遵守的規則。該公約規定,國家的領海範圍為12海里(約22公里),但船隻在他國領海內只要不進行軍事活動或其他有敵意的行為,就可「無害通過」。而臺灣海峽是國際間重要的航道,則算是「國際通行水域」,不屬於某個國家。 二、中共刻意曲解公約規則,擴大對周邊海域的控制,還稱臺灣海峽是屬於他的「內海」水域,甚至訂立「海警法」,允許海警船在中共定義的「管轄海域」內攔截、檢查,甚至驅趕外國船隻。另外,他們還在南海利用人造島礁來聲張主權,並以軍艦、海警船頻繁巡邏,明顯違反公約中無害通行及航行自由的規定。 三、面對中共的法律操弄,我國必須加強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規範的常識,建立具說服力且堅實的法律論述,反制中共的不實主張。同時,積極參與國際間的合作與組織,共同捍衛《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原則,維護區域間的和平及航行自由的秩序。

區域情勢分析-我國在國際關係之重要性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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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情勢分析-我國在國際關係中之中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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